本應吸取教訓、深刻反思
但有些人偏偏不知悔改
交警蜀黍中秋期間查獲了一起
酒駕后又醉駕的案例
9月11日晚,武安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開展夜查行動中,當場查獲一起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9月11日23時56分許,武安交警大隊康二城中隊執勤民警在新華大街與中興路交叉口進行夜查行動,在對一輛小型汽車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人身上濃濃的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31mg/100ml,因涉嫌醉酒駕駛,民警將其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驗。
經詢問得知,駕駛人當晚和六個朋友一起喝酒,酒后想著離家沒多遠,于是心存僥幸駕車回家,沒成想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查詢,該駕駛人2020年就因酒駕被查處過,如今不思悔改,再次冒險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最終駕駛人血檢結果為146.1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其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