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
蜀黍反復強調
但是
還是有人以身試法
9月6日晚,武安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開展夜查行動中,當場查獲一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9月6日22時17分許,武安交警康二城中隊執勤民警在中興路與興安街交叉口南150米處進行夜查行動時,發現一輛小型汽車在臨近檢查點時靠邊停車,駕駛人下車后直接逃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駕駛人慌不擇路逃到旁邊小區里面,躲在一戶人家門口的角落里,被民警當場抓獲。經呼氣式酒精測酒儀檢測,結果為7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經詢問駕駛人得知,當晚駕駛人在朋友家喝了一杯酒,想著車沒有停好,怕違章停車被處罰,沒成想剛開上車走了沒多遠,就碰上交警夜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