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民警在裕華路段附近巡邏時,一輛對向行駛的輕型自卸貨車突然靠邊停車,車輛駕駛人慌亂逃跑,民警見狀立馬停車查看情況。民警走近車輛后,車上的工人開始陸續下車,讓人瞠目結舌的是,不大的車廂內斷斷續續的竟然走下了70多人,因為現場并未發現車輛駕駛人,民警讓車上的工人步行回宿舍,并將車輛暫扣至中隊。
當晚20點20分許,駕駛人劉某某在車隊管理人陪同下一起到中隊接受處罰。據了解,車上的工人都是一個工地的,該貨車正好在工地運送貨物,因為下班要返回宿舍,所以大家都一起擠到了貨車的車廂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劉某某作出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并對駕駛人和車隊管理人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一再告誡絕不能再發生此類事件。
法律明確規定:貨車等不得載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于載人。
?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
交警提醒
貨車后車廂沒有扶手及座椅,乘客沒有任何安全保護措施,當出現車速過快、緊急制動等情形時,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請廣大駕駛人和乘客引以為戒,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敬請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嚴禁貨車違法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