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線索挖出“跑分”窩點
4月11日,武安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接到上級推送線索,轄區有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
獲悉線索后,反詐民警聯合西土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對該線索進行核查,并將連某傳喚到案。
經詢問,連某承認了將銀行卡借給郭某某的違法事實。隨后,民警經進一步深挖線索,發現郭某某背后極有可能還隱藏著一個專門為不法活動從事洗錢服務的“跑分”團伙。
迅速出擊端掉“跑分”窩點
為避免更多的群眾上當受騙,當日下午18時許,民警迅速出擊,在城區一出租房屋內將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歲,西土山鄉人)抓獲,當場繳獲電腦2臺、手機7部、銀行卡23張。
順藤摸瓜一舉抓獲
隨后,民警順藤摸瓜,在“五一”前后,將該“跑分”犯罪團伙李某(男,24歲,西土山鄉人)、高某(男,24歲,西土山鄉人)、李某某(男,23歲,西土山鄉人)、郭某飛(男,23歲,西土山鄉人)、郭某(男,23歲,西土山鄉人)、鄧某(男,28歲,西土山鄉人)、鄧某某(男,22歲,西土山鄉人)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經查,自2022年1月份以來,郭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工明確,在城區一小區內租住房屋,購置了兩臺電腦,再收購、租借銀行卡,實施“跑分”犯罪,銀行流水高達1000余萬元。
目前,該“跑分”犯罪團伙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連某被依法治安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跑分”是什么?
“跑分”,指不法分子利用銀行卡、POS機或微信、支付寶收款碼為他人代收款,隨后再轉賬到上家要求的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傭金的不法行為。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開設“跑分”平臺為網絡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色情網站等非法活動洗錢,已形成黑灰產業鏈。
相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洗錢罪】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資金帳戶的;(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四)跨境轉移資產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警方提醒
一、所謂“跑分”就是專門為電信詐騙、賭博等犯罪搭建平臺使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支付途徑將贓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為!
二、“跑分”過程中幫助洗錢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賬戶將被公安機關司法凍結,將直接影響個人征信,并將受到法律懲處!
三、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信息,不要輕易被網絡上不切實際的高額利潤所誘惑,更不要隨意出租、出借、出賣自己的身份信息、手機號、銀行賬號等,以免淪為犯罪分子實施違法犯罪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