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施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為17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后經過抽血檢驗,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0.23毫克,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
經了解,施某中午和朋友吃飯時喝了酒,飯后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看到前方有交警設卡檢查,便調頭企圖逃跑,誰知還是被后方交警攔截抓獲。目前,施某已被移交至執法辦案中隊進行進一步處理。
交警提示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對于任何一名駕駛人都適用,駕駛人需從內心深處消除僥幸心理,切實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杜絕酒駕、醉酒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