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控各類聚集性活動的通告
2月21日以來湖北武漢累計通報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感染者14例,13例均為某公司培訓班學員,1例為某學員家庭成員。2月22日,北京報告10例確診,其中9例參加了該培訓班,1例為確診病例密接;山東青島報告1例,為武漢確診病例密接;石家莊1例無癥狀感染者。為深刻汲取武漢疫情防控教訓,嚴格落實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常態化管控措施,切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持續保持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平穩運行?,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減少人員流動。凡外地來返武人員,要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村(局)委會主動報告,核驗登記健康碼、行程卡、疫苗接種情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在武人員要積極配合全市防控政策,主動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須外出的,盡量避免前往或經過中高風險地區;出現發熱、干咳、乏力、腹瀉等癥狀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市第一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所有居家隔離人員嚴禁私自外出,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傳播危險的人員,依法追責問責。
二、嚴控人員聚集。按照“能線上不線下”的原則,全市各類培訓活動盡量采取線上舉辦或視頻會議等形式,確需舉辦的,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逐級審批報備制度,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暫停廟會、大型演出、展銷促銷等活動;提倡“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會不辦”,確需舉辦的嚴格控制聚餐活動規模,舉辦50人以上活動的單位,須制定防控方案,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舉辦5桌以上聚餐活動的個人,須提前向屬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本單位報備,嚴格落實屬地疫情防控規定。
三、管控重點場所。全市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賓館飯店、文娛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聚集場所要嚴格落實測量體溫、信息登記、詢問旅居史等防控措施。全市各類文化風景旅游區按照“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嚴控游客數量,一律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落實分時預約、實名制購票、網上購票、測溫、查驗健康碼等制度,通過發揮網絡優勢,科學引導游客錯時錯峰旅游。同時,要加強游客秩序管理,優化游覽線路,避免游客扎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傳播的風險隱患。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2月23日
關于嚴格落實來武返武人員報備及相關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國內疫情呈現多點散發態勢,目前已有11個省市出現確診病例。當前我市正處于復工開學特殊時期,人員流動逐步增加,為進一步降低疫情輸入風險,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保障全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平穩發展。現將來返武人員主動報備及相關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近14天內有邯鄲市外旅居史來武返武人員,或發現自身同目前國內已經報告本土陽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重合的,要在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村(居)委會、小區監管單位主動報備。計劃來武人員,要提前3天向居住地村(居)委會、小區監管單位報備,有工作單位的,同時向所在單位報備。報備內容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核酸檢測結果、職業信息(是否為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和從業人員,集中隔離場所管理和服務人員,口岸進口貨物直接接觸人員,新冠肺炎病例定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等相關情況。
二、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武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武后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三、中、高風險地區及14天內出現陽性感染者所在的縣(市、區)的來返武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武后實施“一人一戶”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不具備“一人一戶”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四、疫情嚴重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風險縣(市、區)來返武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武后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
五、國內其他低風險地區來返武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武后第一時間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前居家不外出。
六、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職工排查報備工作;鄉鎮、市直單位負責轄區、分包小區居住人員排查報備工作;企業、工地、賓館等重點場所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流動人員排查并第一時間向監管單位報備。
七、企業、賓館、商場、酒店、超市、大中小型餐飲單位、文化娛樂場所、藥店等重點場所要嚴格落實測溫、驗碼等防控措施,執行登記報備制度,發現自邯鄲市外來武返武人員、健康碼“紅、黃碼”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監管單位報告,并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八、各級醫療機構要發揮“哨點”作用,按照“四早”要求,嚴格落實預檢分診、首診負責制,確保“哨點”的敏感性。發現發熱、從邯鄲市外來武返武人員和健康碼“紅、黃碼”人員,要詳細登記相關信息,并按相關程序及時報告、管控,堅決防止因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的疫情風險。
九、對不主動申報、瞞報、謊報旅居史、接觸史等涉疫信息,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追究當事人或相關單位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督舉報電話:0310-5658082。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