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21時11分許,武安市公安交警大隊環保中隊民警在礦宋線萬年礦路口進行夜查,在對一名駕駛人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未攜帶駕駛證,隨即民警要求駕駛人下車接受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被民警依法帶往醫院進行血檢,血檢結果為116.60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駕駛人稱,車輛原本是由沒有飲酒的妻子駕車載著一家三口回家。沒想到,回家的途中車內的小孩突然哭鬧起來,自己怎么都安撫不了孩子的情緒。
無奈之下,妻子竟讓飲酒后的丈夫開車,自己照顧小孩,而駕駛人居然同意了。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行駛一段后,就被民警當場查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駕駛人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同時,駕駛人涉嫌危險駕駛罪,現已移交到武安市交警大隊辦案中隊等待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