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21時50分許,武安市公安交警大隊環保中隊民警在武新線25公里200米處進行夜查,在對一名駕駛人檢查時聞到了駕駛室內有濃濃的酒味,隨即民警要求駕駛人下車接受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90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讓駕駛人駕駛證時,駕駛人只說自己有駕駛證但未出來,經進一步核查并未查詢到其駕駛證信息,面對民警的再三詢問,張某才緩緩說出自己馬上該考科目三了。
駕駛人張某不僅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還無證駕駛,隨后被民警依法帶往醫院進行血檢,血檢結果為235.90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抽血途中,民警對張某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在聽到駕駛證業務將終結時,駕駛人張某說到千萬不要。
最終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定對張某因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還將承擔刑事責任。目前該案件已經移交到武安市交警大隊執法辦案中隊進行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