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口上水庫放生鱷魚進行處置的
緊急報告
市政府:
2021年9月16日下午17:30,我局接到活水派出所通知:有村民反映一輛黑色天津牌照轎車車主將兩條1米多長的鱷魚放入口上水庫西支庫尾。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對情況進行了核查,消息屬實。
口上水庫又名京娘湖,是我市著名旅游景區,在水庫放生鱷魚不僅會嚴重損害口上水庫水生態水環境,還對水庫周邊群眾和景區游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且中秋,國慶雙節將至,特申請市政府組織林業、公安、文旅、活水鄉鎮政府等部門,立即對放生鱷魚一事進行處置。
第一,由林業部門按規定對鱷魚進行捕撈,妥善處置鱷魚。
第二,由公安部門對放生責任人調查并處理。(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由活水鄉政府和公安部門,采取措施,在完成捕捉鱷魚之前,嚴禁群眾在水庫周邊及附近河道進行釣魚、嬉水、游玩等活動,防止對周邊群眾造成傷害。
第四、由旅游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通知并監督口上水庫周邊景區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對游客造成傷害。
武安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6日
9月18日,從邯鄲武安市有關部門獲悉,16日,兩條鱷魚幼崽被人非法放生于該市口上水庫(京娘湖)西支庫尾,當地正組織專業團隊進行搜捕。
據悉,9月16日17時30分,武安市水利局接到活水鄉派出所通知:有村民反映一輛黑色天津牌照轎車車主將兩條一米長鱷魚放入水庫。
京娘湖是著名旅游景區,在此放生鱷魚不僅會嚴重損害水庫水生態和水環境,還對水庫周邊群眾和景區游客安全造成威脅。接報后,武安市高度重視,組織水利、林業、公安、文旅、活水鄉等部門,對放生鱷魚進行處置。
經核實,兩條鱷魚放生位置在水庫淺水區,搜捕工作正在進行。同時,公安部門對放生責任人展開調查工作。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有關部門提醒,在完成捕捉鱷魚之前,嚴禁群眾和游客在水庫周邊及附近河道進行釣魚、游玩等活動,防止造成傷害。
來源:河北日報 武安市水利局 青年邯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