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禁無證無照(證是指辦學許可證、照是指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有證無照、有照無證的機構開展校外培訓。
二、嚴禁違反《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不落實機構的消防安全責任。
三、嚴禁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間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
四、嚴禁培訓活動超出規定時間,其中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晚于20:30,線上直播類培訓結束時間不晚于21:00。
五、嚴禁脫離國家監管平臺收費;嚴禁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嚴禁一次性收取超過5000元費用。
六、嚴禁未按要求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七、嚴禁聘用或組織在職教師、不具備教師資格人員、無合法任教資質的外籍教師或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
八、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以游學、研學、冬令營、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名義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有償開展校外培訓;嚴禁利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有償組織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校外培訓。
九、嚴禁各公民辦中小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體藝類培訓;嚴禁就培訓對象升學、通過考試或者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十、嚴禁無正當理由拒絕學生及家長合理退費要求;嚴禁收取培訓費用后惡意“卷錢跑路”。
魏縣教育體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進行重點督查,一經發現存在此類違規行為,一律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從嚴從重處理。同時,我們也歡迎廣大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人士對我縣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有違規行為,請及時向我們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
魏縣教育體育局
5201633
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3526066
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3513754
魏縣公安局3512332。
魏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