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德才兼備、公開、平等、擇優,嚴格按照《河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邯鄲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在政治覺悟、業務考試、體能測試的基礎上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計招聘勞務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100名。其中崗位A:男性20 名(道路交通協助管理管控崗位)),女性20 名(文職崗位);崗位B:男性60名(道路交通協助管理管控崗位),限 2020年9月、2021年3月、2021年9月由魏縣應征入伍大學生畢業生退伍義務兵。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魏縣戶籍,或父母、配偶具有魏縣戶籍;
3、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有交管工作經驗、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或具有特殊技能、專業特長的人員學歷可放寬至中專學歷);
5、年齡要求:18周歲(2006年1月4日以前出生)至30周歲(1994年1月5日以后出生)之間;退役軍人、有交管工作經驗、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或具有特殊技能專業特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9年1月5日以后出生);
6、基本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協調性好,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雙側單眼裸眼視力在4.8及以上;
7、健康要求:無傳染性疾病、無殘疾、無紋身、無口吃、無腋體功能障礙、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斑痣等)無不良嗜好,以及其他不適合交警工作的疾病;
8、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報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現役軍人和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學生;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符合招聘條件人員,按照崗位條件參與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可加入QQ群740888426 ,自行下載《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按報名表要求上傳資料至郵箱1964859730@qq.com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5日至1月14日;
2、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
3、資格審查時間:2024 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4、資格審查地點:另行通知 ;
5、所需材料: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退伍證(如有)、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表、近期藍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信用中國官網查詢并打印無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記錄證明。報名崗位B人員另需退役軍人事務局的證明函。每名報考人員需交納考務費100元。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
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1月17日)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崗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當出現被確定為面試人選后不參加面試的情況,可根據情況進行遞補。崗位A按照進入面試人數和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之比為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崗位B按照進入面試人數和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考試期間使用監控設備,全程攝像監督,以確保筆試考試的公平、公正。
(三)面試(1月18日)
面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內容:邏輯思維,快速反應,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方式:結構化方式,時長5-10分鐘,面試由評委打分,滿分100分,采用“體操打分法”,面試成績結束后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60% + 面試成績×40%,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與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末位成績相同人員按照筆試成績更高者優先入選。
《準考證》領取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四)體檢和政審考核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考察考核。考核主要對個人檔案和近年來的現實表現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資格。
(五)公示
對擬聘人員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有關待遇
實行勞務派遣,魏縣交警大隊負責安排,試用期3個月,期滿由派遣公司與擬聘人員簽定勞務派遣合同,按企業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工資參照當地區縣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合同期限內如被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解聘:
1、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不合格的;
2、工作期間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參加邪教組織或迷信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
5、工作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6、不能勝任輔警本職工作的。
六、其它事項
1、凡在任一環節未按規定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
2、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經招聘單位批準,有權對相關招聘環節、時間安排適當調整。
4、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編號:13040021C011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編號:hdjjkfq044
河北小兔家文化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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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