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違法嫌疑人張某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相關規定,利用職務之便,駕駛救護車從邯鄲市區私拉三名人員返回魏縣,并牟利六百元,嚴重擾亂我縣疫情防控工作穩定局面。
目前,我局依法對張某采取相關法律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示
希望廣大群眾引以為戒,疫情期間違反相關規定非法營運人員,立即停止違法經營行為。凡因非法營運被查處的,一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河北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對導致疫情擴散傳播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追究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