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別人看到網上的小廣告說出租個人閑置的手機卡、銀行卡,每個月可以得到一小筆錢,于是心癢癢,用自己的身份證開了幾張卡進行出租,以為躺著就能賺錢,其實已經淪為詐騙分子的幫兇!
“斷卡”行動以來,魏縣公安局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嚴厲打擊整治出租、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近日,縣局民警連續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3名,為“斷卡”行動再添戰果。
反詐中隊、大馬村派出所
近期,大馬村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本轄區內有一名男子王某將自己的銀行卡以4000元給了自己的一名朋友(已另案處理),該人拿著這張銀行卡實施了電信詐騙犯罪活動,資金流水達30余萬元。民警根據線索展開調查,經多方偵查,民警最終鎖定嫌疑人王某的活動范圍并決定對其實施抓捕。
9月14日,派出所民警在縣局反詐中隊配合下,在大馬村鄉某村將王某抓獲歸案。經審訊,王某如實供述了其將名下的銀行卡給他人用于實施洗錢、網絡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雙井中隊、北臺頭派出所
雙井中隊聯合北臺頭派出所對北臺頭轄區內的一名涉嫌出租、銀行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趙某某展開調查,經分析研判后,在縣局反詐中隊的大力配合下,終于查明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的活動范圍,民警果斷出擊,于9月15日一舉將其抓獲歸案。
經審訊,趙某某如實供述了其將名下的銀行卡出借給他人用于實施洗錢、網絡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并試圖從中非法獲利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雙井中隊、泊口派出所
2021年9月15日,雙井中隊聯合泊口派出所經分析研判,通過縣局反詐中隊的密切合作,在確定“斷卡”犯罪嫌疑人申某某的犯罪事實后,果斷出擊,一舉將其抓獲歸案。
經審訊,申某某如實供述了其將名下的銀行卡給他人用于實施洗錢、網絡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犯罪嫌疑人申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警方提醒: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無論是出租、、出借、收購本人或者他人銀行卡或者電話卡,都屬于犯罪,切莫因此走上非法買賣銀行賬戶的違法犯罪道路。
3、請廣大群眾務必妥善保管個人手機卡、銀行卡,千萬不要因貪圖小利而成為不法分子的幫兇。
4、如發現非法買賣手機卡、銀行卡的行為,請及時撥打110或96110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