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重點運輸企業隱患治理,督促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邯鄲交巡警魏縣大隊對照省交管總隊下發的《生產經營單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開展監督管理的執法指引》相關規定,強力推進運輸企業源頭監管工作。
5月18日,魏縣大隊民警再次走進魏縣通達公交有限責任公司,發現該公司存在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對于大隊下發的限期整改通知書,并未整改到位。而且在2021年3月10日,該公司名下車輛冀DN54XX發生的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其中駕駛人閆某駕駛證為實習期,按照規定不能駕駛營運車輛。該公司不履行企業安全職責,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安全隱患。對此,大隊認定企業違法事實,固定相關證據,對該企業法人代表進行詢問。當事人朱某對未按要求履行安全主體責任的事實供認不諱。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規定,魏縣大隊民警對該企業負責人朱某開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2萬元罰款,同時要求該企業加強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對車主和駕駛人按要求開展交通安全培訓和教育,消除各項隱患,切實落實好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
5月19日,該單位企業負責人朱某,來到大隊違法處理室,繳納了罰款,并表示一定按照相關規定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隱患。
下一步魏縣大隊對全縣運輸企業進行全面摸排檢查,尤其對發生亡人事故、安全生產制度不落實的運輸企業重點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運輸企業,大隊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