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縣主城區設置嚴管路段的通告
為凈化城市交通秩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關規定,決定從2024年3月1日起,在縣主城區部分路段設置嚴管路段(簡稱嚴管街),對嚴管街機動車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佩戴安全頭盔等重點違法行為實行嚴格管理,具體路段公布如下:
1.龍山大街 -- 龍電崗至振興路
(將軍大道與龍井大街交叉口--振興路與龍山大街交叉口)
2. 振興路 -- 原醫院崗至振興崗
(迎春街與振興路交叉口--龍山大街與振興路交叉口)
3.崇州路 -- 原紀委崗至政府崗
(平安大街與崇州路交叉口--龍山大街與崇州路交叉口)
4.媧皇路 -- 將軍大道至媧皇路東崗
(將軍大道與媧皇路交叉口--媧皇路與龍山大街交叉口)
5.平安大街 -- 原紀委崗至清泉西崗
(平安大街與崇州路交叉口--平安大街與清泉路交叉口)
6.迎春街 -- 龍南西崗至原醫院崗
(龍南路與迎春街交叉口--迎春街與振興路交叉口)
一、設置交通秩序嚴管時間
全天24小時
二、嚴管交通違法行為
1. 行人橫穿馬路不遵守交通信號燈、不走人行橫道;
2. 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3. 車輛不按規定停放、逆向停放;
4. 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5. 違反禁行、限行規定 。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通行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暢通,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按照交通標志、標線規定通行和停放,文明駕車、規范停車,積極倡導文明交通行為,共同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