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在有這樣一份不費事兒就能賺錢的工作,你會不會心動?
就在公安機關大力開展反詐宣傳時,仍有一部分人,心懷僥幸貪小便宜,為小利甘愿獻出電話卡、銀行卡給犯罪分子充當洗錢“工具”。請注意,這種行為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
近日,涉縣公安局關防派出所又抓獲并刑拘涉嫌幫信罪嫌疑人1名。
據調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其同村人員王某東忽悠,將銀行卡用來幫別人轉流水,貪小便宜吃大虧,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警 方 提 醒
各類實名制辦理的電話卡、銀行卡、微信、支付寶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等,嚴禁外借、轉賣。
一旦這些支付工具涉及到違法犯罪,不僅會影響到公民的個人征信,情節嚴重的還會涉嫌幫信罪。
幫信罪是指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通信技術支持及資金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
大家在生活中要做到不貪圖小便宜,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