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民十項措施
1、群眾報警、求助、咨詢、來訪時實行“首接責任制”,屬接待民警職責內的事項應及時辦理,對職責以外的公安管轄事項應向群眾說明情況,并協助移送有關警種部門辦理。
2、公安業務受理范圍、辦理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收費標準及內容按規定公開。
3、窗口單位對群眾申報的公安業務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對群眾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窗口民警應出具“辦理業務告知單”,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并備注民警聯系方式。
4、開通證件辦理“綠色通道”,縣內戶籍居民因參加各類考試、報名或其他緊急事務的,按照正常工作程序無法滿足需要的,可通過“綠色通道”加急辦理,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七個工作日(不含郵寄時間)辦結。
5、辦證窗口開通網上預約服務和周六延時辦理便民措施。
6、提供免費照相服務。申請人到公安機關辦理證件,免費采集證件照片。
7、提供異地辦證服務。全國異地身份證除首次辦證外,對換領、補領身份證的,可以在就近派出所辦理;外省申請人可在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省內其他地區申請人可在涉縣申請證件,申辦手續與本地居民一致。
8、臨時身份證立等可取。從原來的一個工作日領取時限,簡化為立等可取。
9、省內戶籍居民省內戶口“一站式”遷移,可在遷入地派出所申請戶口遷入,無需到原籍辦理遷出。
10、送證上門服務。為老弱病殘等行動困難的特殊群眾提供上門辦證、送證上門服務。
涉縣公安局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