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公安堅持重拳出擊
全力守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0月11日
抓獲兩名搶奪手機嫌疑人
追回被搶奪手機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上一秒還在那看手機下一秒人就跑出門了”
“追出去已經沒影了”
但是無論
演繹再精湛
配合再緊密
也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近日,曲周縣公安局刑警一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經營二手手機門市,有一人來店里買手機,趁他不注意就拿著手機就跑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偵查。經偵查,迅速鎖定兩名犯罪嫌疑人,兩人為團伙作案,一人在店內實施搶奪,一人在店外騎車接應。民警連夜開展工作,迅速布控,于10月11日成功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經訊問,兩人對在手機店以假裝買手機為由實施搶奪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經成功追回被嫌疑人賣掉的被搶手機,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普法小課堂
盜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