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居民: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縣實行全域封控管理。自封控以來,全縣人民上下一心,共同抗“疫”,防疫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但在此過程中,極少數群眾無視法律法規,肆意破壞防疫秩序,擾亂全縣抗疫大局,對廣大群眾生命健康造成威脅。為確保我縣疫情封控工作順利推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嚴肅查處破壞疫情封控行為通告如下:
一、對拒不執行封控規定,無正當理由私自外出的或私自駕車上路的,一經發現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二、對拒不履行個人防疫責任,故意不參加、不配合全員核酸檢測工作,按照防疫法,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舉辦各類文藝演出、展覽展銷、賽事、聯歡會、宴會等聚集活動的,違反“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會不辦”疫情防控規定的,視情節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造成疫情傳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拒不配合疫情封控人員管理,威脅、辱罵、傷害執行防疫工作任務的醫護人員、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和其他群防群控人員的,視情節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居家管控人員不按規定擅自離開隔離住所或與外界接觸,不落實各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妨害疫情防控的制假售假、哄抬物價、詐騙、聚眾哄搶、造謠傳謠、破壞公共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一經發現依法查處。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積極支持配合防疫工作,共同維護全縣平安穩定大局,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曲周縣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