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主城區文明停車管理的通告
按照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總體部署,為積極打造規范、有序、文明的停車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范主城區文明停車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外環路以內主城區主次干道路段停車時,需按照泊位內的箭頭方向停車,嚴禁車輛斜放壓線、多占泊位停車。
二、嚴禁在設有禁停標志的路段停車。
三、嚴禁在人行橫道、盲道、消防通道、黃色網格線等區域內停車。
四、沿街商戶實行門前五包,維護和保持門前車輛停放有序,禁止占用人行道、盲道洗(修)車和堆放物品,無店外經營行為。
五、嚴禁長期占用停車泊位形成“僵尸車”。
六、嚴禁非機動車(電動車、自行車)在道路兩側設定的非機動車停車區域以外隨意停放。
七、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交警、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通告規定,主動配合并積極維護道路停車秩序,自覺遵章守紀、文明出行、規范停車。
九、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