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四輪車接送學生倡議書
親愛的同學、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三、四輪車因其廉價、操作簡單等特點,受到不少群眾的青睞,也成為許多家長接送學生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駕駛人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在駕駛此類車輛接送學生過程中隨意闖紅燈、逆向行駛、隨意拐彎掉頭等,導致接送學生交通事故頻繁發生。學生的交通安全關系到千萬家庭的幸福,也牽動著整個社會的心,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視!為保障學生們的出行安全,邱縣交警大隊向全縣家長和同學們倡議如下:
1.請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知法守法,從我做起。家長要以自身的言行引導孩子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配合學校和公安交警部門,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讓孩子掌握交通安全知識,增強交通安全觀念,培養文明交通意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抵制交通違法,文明接送學生。家長接送學生時,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以身作則,自覺做到不闖紅燈、不酒后駕駛、不超員超載、不爭道搶行、不突然猛拐。行經人行橫道時,減速慢行,通過路口時做到“一停、二慢、三通過”,按序排隊通行。請在指定地點規范停車,并做到靠邊停車、即停即走,注意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安全,不雙排停車。
3.市面上大多數電動三、四輪車未列入國家工信部下發的車輛注冊登記目錄,不能注冊登記上牌,上路行駛屬交通違法行為,發生事故經濟賠償難保障!請各位家長從大局和關愛中小學生生命安全出發,自覺放棄駕駛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家長要加強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孩子乘坐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及超員超載車輛。
4.邱縣交警大隊將在城區各學校門前及沿途,嚴查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糾正一起,并立即通知相關學校、家長,請大家積極主動配合交管部門管理。
對違規上路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被查處后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第95條及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上道路行駛的電動(燃油)三輪車、四輪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暫扣機動車,處200元罰款記9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99條的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屬于汽車的電動(燃油)四輪車上道路行駛的,暫扣機動車,處1000元罰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及第99條的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屬于摩托車的電動(燃油)三輪車的,暫扣機動車,處500元罰款。有前兩項違法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各位家長,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們最大的牽掛,交通安全關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維系著每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從文明乘車這件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提醒家人、親戚、朋友和鄰居,帶動身邊的人,拒絕乘坐“非標”電動三、四輪車,爭當文明交通的實踐者和維護者,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共同打造安全、有序、暢通、優美的交通環境。
邱縣交警大隊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