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與某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涉案標的達500余萬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為案件涉及金額較大,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產經營與發展,執行干警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企業采取執行查控措施,并對強制措施給企業造成的風險與影響進行充分評估,執行干警從優化營商環境、保障企業經營發展、平衡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綜合分析了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盈利能力、履約態度等方面,認為被執行人有較大正常履約的可能性,決定組織雙方調解。執行干警一方面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并督促其恪守誠信,盡力籌款履行還款義務;另一方面積極向申請執行人反饋被執行人的籌款進度及計劃,引導其體諒企業經營不易,盡力打消顧慮。最終,在執行干警的努力下,雙方就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一次性支付欠款300萬元,并約定余款于6月30日前還清。至此,該起500余萬元標的涉企糾紛案件僅用七天時間順利執結,展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同時也為打造本土穩定、可預期、法治化營商環境了堅實可靠的基礎。
紙短情長,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高度認可,是邱縣法院的不懈追求和無窮動力。下一步,邱縣法院將堅持在能動司法、延伸司法職能上下功夫,以更加科學高效、優質規范的司法保障,服務保障邱縣經濟社會全面高質量趕超發展,以實際行動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