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縣人民檢察院
邱縣公安局
關于依法嚴厲打擊
非法建設、“小產權房”
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
為維護我縣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秩序,確保城市建設健康發展,維護購房者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定,堅決打擊全縣范圍內非法建設、“小產權房”違法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小產權房”屬于違法行為。“小產權房”是指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沒有經過自然資源規劃、行政審批、住建等部門審批和驗收的房屋,無法辦理產權登記,屬違法建筑。建設、和購買“小產權房”均不受法律保護,一經拆除,得不到補償,一切損失和后果自行承擔。凡是在建或已建的“小產權房”,應當一律停止建設、。
二、堅決打擊非法建設“小產權房”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閑置國有土地、自有宅基地、他人宅基地、村內空閑地以及自有承包地和其他農用地,建設“小產權房”。對非法建設“小產權房”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關職能部門可以責令停止建設或限期拆除,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逾期不拆除的,可以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三、堅決依法打擊非法“小產權房”行為。“小產權房”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合法、處分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四、依法嚴厲打擊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對于非法建設、“小產權房”的違法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嚴格依法執行公務,對于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公、檢、法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二年。
邱縣人民法院
邱縣人民檢察院
邱縣公安局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