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13時許,郝王村村民郝某某報警稱:其停放在臨漳縣醫院南門附近的電動車不見了,請求民警幫助尋找。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到達現場開展調查。經詢問郝某某得知,4月27日,郝某某騎電動車到臨漳縣醫院看望病人時將電動車停放在縣醫院的南門口附近,后因病人轉院至邯鄲治療,郝某某一同前去陪護,忙亂中將電動車遺忘。直到5月7日回到臨漳后,才想起電動車還在縣醫院南門口,等他到達縣醫院門口想取回電動車時,發現電動車已不見蹤影。
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開展走訪調查并調取周邊監控,查找電動車去向。經調查發現,該電動車被縣醫院一名保安呂某推到醫院的車棚內存放。
原來,4月28日晚上23時許,縣醫院保安呂某發現該電動車一直停放在醫院門外且未拔鑰匙,擔心車子被盜,便將電動車推到醫院車棚內妥善存放,等待失主來領。處警民警對電動車進行了檢查,確認無損毀后通知郝某某到派出所將電動車領回,并告知其電動車消失不見的真正原因。5月7日晚上21時,郝某某從民警手中領到了失而復得的電動車。
稿件來源:臨漳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