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23時許,臨漳縣公安局接到某中學班主任宋某某報警稱,有人冒充其身份在班級群里收取學習資料費。
接到報警后后,刑警大隊三中隊民警迅速與宋某某取得聯系核實情況。經了解,宋某某是臨漳縣某中學七年級的班主任,有人在其班級群內冒充她向學生家長收取資料費用,截止報警共有16位家長交了費用,每個家長398元共計被騙6368元。
經調查,成功鎖定嫌疑人石某某(山東臨沂市人),七年級在讀學生。據石某某交代,當晚一個QQ好友謊稱其媽媽是老師,媽媽的微信號不能正常使用了,讓石某某幫忙替他媽媽收費。隨后對方給石某某發過去一個二維碼,石某某通過掃描二維碼進入受害人所在的班級群,并在群里以學校讓交398元資料費為由,詐騙了16個家長共計6368元。
經耐心做工作,石某某已退還全部涉案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