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16時許,張某某到縣公安局報警,稱其在8月15日至8月17日之間,通過聊天軟件被犯罪分子以“墊付本金、刷單、返傭金”的方式,分六次被詐騙了102000元整。
接到報案后,臨漳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安排警力展開偵查工作。經偵查,確定受害人張某某有6萬元進入涉案一級卡于某某賬戶。
辦案民警隨即對于某某展開調查,迅速查明于某某具體信息。通過與當地公安機關協同配合,進一步聯系到于某某家屬,通過耐心工作爭取其家屬配合警方共同對于某某曉以利害。
經過辦案民警和其家屬的耐心勸導,成功說服于某某主動投案自首并如實交待了其將銀行賬戶和支付寶賬戶出借給詐騙份子、導致受害人被騙的事實。投案自首后,于某某積極主動賠償受害人損失。經過多次同外地警方聯系溝通,9月7日,張某某6萬元被騙錢款被成功追回。
“真的太感謝你們了,沒有你們的幫助,我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看到民警為了挽回自己的損失而連續工作、勞累奔波的情形,張某某感激之余,內心還充滿歉意,她表示:今后一定牢記此次教訓,并將自己的被騙經歷告訴身邊朋友,讓大家了解騙子的伎倆,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