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吳官營派出所接到上級斷卡線索,轄區內陳某某涉嫌租借銀行卡。接到線索后,該所聯合刑警城關中隊及時將嫌疑人陳某某傳喚到案。經詢問,嫌疑人陳某某如實交代了其涉嫌租借銀行卡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的違法事實。
目前,該陳已被依法行政處罰。
二
10月16日,吳官營派出所接上級斷卡線索,轄區內張某某涉嫌租借銀行卡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幫助。該所及時將嫌疑人張某某傳喚到案。經詢問,嫌疑人張某某如實交代了其涉嫌租借銀行卡為電信網絡詐騙幫助的違法事實。
目前,該張已被依法行政處罰。
三
10月17日,雞澤縣公安局刑警城關中隊對一起涉案金額85萬元電詐案持續研判,經深挖線索,鎖定嫌疑人羅某。該隊立即聯合吳官營派出所遠赴深圳市,最終成功將嫌疑人羅某抓獲歸案。經訊問,嫌疑人羅某如實供述了其涉嫌電信詐騙的犯罪事實。
目前,該羅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蜀黍有話說
出租、出借、銀行卡幫助轉移資金,為他人實施電信詐騙等犯罪行為幫助,其行為已觸犯法律。切勿為了蠅頭小利而將銀行卡、電話卡等給他人違法使用,不然失去的將是自己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