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不落實疫情防控規定人員有獎舉報的
通 告
當前正值全縣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堅決徹底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殲滅戰,根據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決定對未進行核酸檢測人員和未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人員實行有獎舉報?,F通告如下:
一、鼓勵群眾舉報全縣區域內所有居民中自4月1日以來從未進行核酸檢測人員。經查證屬實后,報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同意,及時給予舉報人一定獎勵。
二、鼓勵群眾舉報全縣區域內未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離開居住場所、村委會、小區,未經村委會(社區)、分包單位同意,擅自外出、聚集、辦事等,經查證屬實后,報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同意,及時給予舉報人一定獎勵。
三、受理舉報的相關單位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惡意舉報、誣陷他人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群,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的,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也未向村委會(社區)報告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四、舉報人應如實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舉報電話:
雞澤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7622120
雞澤縣公安局 7522110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