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
一旦發生危險,后果不堪設想
但仍有人唯利是圖
為了利益鋌而走險
非法儲存、買賣汽油,從中牟利
近日
館陶縣公安局
查獲一起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案
處罰違法行為人1名
查扣非法存儲散裝汽油3500余公升
有效消除了潛在安全隱患
近日,館陶縣公安局壽山寺派出所接到線索,在轄區某樓板廠內有一個由鐵罐和加油機組成的簡易加油設備,鐵罐內存放大量汽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壽山寺派出所聯合經文保民警迅速行動,果斷出擊,將涉嫌非法買賣、存儲散裝汽油的郭某鋒抓獲,當場查獲汽油3500余公升。
經查,違法行為人郭某鋒在未取得相關經營許可及儲存資質、證件的情況下,為牟取私利,在廠里租了一塊地,自己架設改裝過的簡易加油設備用于售賣、儲存汽油,不曾想,“黑加油站”剛開張沒幾天就被民警查獲了。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郭某鋒對其私自買賣、儲存危險物質散裝汽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郭某鋒因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的行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裁決行政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汽油屬于易燃易爆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進行統一管理,個人不具備儲存條件。個人私自囤積或者汽油,違反了《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任何個人、單位都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切勿以身試法。如有發現違法儲存和汽油行為,請大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