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申領人員、車輛通行證申領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廣平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通告》精神,有序地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積極回應社會和群眾需求,根據我縣疫情防控現有工作需求,廣平e匯辦“疫情防控車輛通行證申領系統”于即日起上線試運行,疫情防控人員、車輛通行證辦理改為線上辦理,此通行證適用于廣平縣域。申請人只需微信打開廣平“e匯辦”小程序,點擊防疫通行證。按照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即可。
一、人員通行證
(一)申請范圍
1.封控期間申請范圍:(1)防疫工作人員(2)抗疫志愿者(3)物資保障人員(4)疾病就醫人員及其他特殊情況急需人員。
2.管控、防范期間申請范圍:(1)疾病就醫人員,(2)物資保障人員(3)防疫工作人員(4)志愿者(5)返廣、離廣人員(6)其他特殊情況急需人員。
3.持有人員通行證的人員可以駕駛車輛通行。
(二)申請要求:
1.疾病就醫人員: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村委會證明或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及48小時內核酸檢測記錄。
2.疫情防控人員及志愿者:需提交疫情防控辦出具的證明及48小時內核酸檢測記錄。
3.各卡口執勤人員:由所在單位聯系公安局如實報送名單,公安局根據名單進行審核批準。
4.返廣、離廣人員:需提前在廣平e匯辦小程序進行行程報備并提交48小時內核酸檢測記錄。
二、車輛通行證
(一)申請范圍:
1.封控期間申請范圍:用于疫情防控的所有車輛。含:綜合指揮車輛、執勤車輛、醫療保障車輛、生活物資保障車輛、消殺車輛、執法監督車輛(不含制式車輛、特種車輛)。單位征用的個人車輛或志愿者車輛由上級部門通過“e匯辦”統一申請。
2.管控、防范期間申請范圍:
(1)用于疫情防控的所有車輛。含:綜合指揮車輛、執勤車輛、醫療保障車輛、生活物資車輛、消殺車輛、執法監督車輛(不含制式車輛、特種車輛);
(2)快遞、物流等車輛;
(3)其他情況的個人車輛(無需申請,只需在廣平e匯辦申請人員通行證即可)
(二)申請要求:
綜合指揮車輛及公務車輛由縣公安局統一認證。
1.公務車輛:如執勤、醫療保障、生活物資車輛、消殺車輛、執法監督車輛,按照申請要求上傳人員及車輛相關信息,證明信函需由上級部門或廣平縣疫情防控辦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格式見附件1)。此證有效期為30日。原則上志愿者無需申請車輛通行證,采用個人通行證即可,所乘車輛由相關單位統一申請。
2.快遞、物流等車輛:暫時不予批準車輛通行證,需在“廣平e匯辦”小程序中通過人員通行證提交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信函進行申請,審核通過后,憑此證駕駛車輛。
如已申請省、市通行證無需申請廣平縣通行證。
三、特別說明
1.“疫情防控人員通行證”“疫情防控車輛通行證”為交通管控期間人員、車輛準許通行證明,僅限本人、本車使用,不得轉借、挪用。使用時要嚴格遵守防疫規定,遇路面檢查時應積極配合,主動出示。如有違反,將依據防疫規定嚴肅處理。
2.通行車輛按照規定時限、規定路線行駛,不按規定時限、路線行駛,將依據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全縣通報并移交執紀監督部門處理。
3.系統上線初期可能會出現運行不穩定情況,如遇有問題可撥打13323008555,后臺將安排專人及時跟進處理。
附件1:車輛使用說明
附件2:通行證樣式
廣平縣公安局
2022年5月1日
附件一:
附件二:
車輛通行證樣式
(綜合指揮車輛)
(醫療保障車輛)
(執勤或其他車輛)
(人員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