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峰峰礦區區委、區政府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工作高站位推進。積極轉變政府職能,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健全政府決策程序,不斷理順執法體制,大力完善監督體系,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當前峰峰礦區“三項制度”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積極推行“容缺預受理+并行并聯”審批模式,2019年以來共優化審批服務43項,五年來累計爭列省市重點項目70項;組建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局,全面整合14個領域1469項執法事項,下放11個鄉鎮(街道)115項行政執法事項,全面構建了跨領域、跨行業、跨部門的綜合執法體系。
峰峰礦區區委、區政府扭住老工礦區轉型升級這一條主線,牢固樹立“法治環境是經濟社會基礎保障”的發展理念,堅持發揮五大功能,以法引鳳、以法祛疾、以法治護航老工礦區轉型發展,以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成效助推經濟社會轉型發展、跨越升級。先后榮獲全國社會治理創新典范區、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單位、河北省鄉村振興示范區等稱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連續2年獲全市優秀等次,累計建成1個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12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2人被授予“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法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下一步,峰峰礦區將進一步強化全社會法治思維,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以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成效,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實現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