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鄭州警方驅車240余公里專程趕赴我局,請求抓捕協助。根據已掌握的線索顯示,6月15日晚,鄭州發生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被害人被騙子冒充熟人詐騙,涉案金額高達98萬余元。經查,我區一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獲悉情況后,峰峰礦區反詐中心立即抽調精干警力,圍繞涉案的微信號展開調查。民警通過數據研判、走訪摸排,成功鎖定微信號所有者申某(女)及申某男友王某。辦案人員馬不停蹄,果斷出擊,一舉抓獲此二人。
經查, 6月 15日,二人利用境外聊天軟件聯系上家,向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出借”微信號牟利,讓他們吃驚的是,騙子竟然利用自己微信號騙取了98萬余元的巨款;更讓他們想不到的是,剛剛獲利200元,即被公安機關抓獲,二人對此表示悔恨不已。
現兩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河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醒:出租、出借、微信號、抖音號、手機號、銀行卡、支付寶等等都會被不法分子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給騙子做了幫兇,本人必將面臨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