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廣大居民朋友:
當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我市部分縣區相繼發現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人員,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傳播擴散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現將來峰返峰人員管理及相關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擬來峰返峰人員均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區)、工作單位或居住賓館報備;抵峰后需在48小時內再做一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結果未出來之前原則上居家不外出,并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抵峰后7日內,不扎堆、不聚會、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自覺做好個人健康防護,主動進行核酸檢測。
二、未能提前報備的人員到峰后,要第一時間報告,并配合落實相應管控措施。未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來峰返峰人員,須在交通場站臨時采樣點進行核酸采樣后,間隔24小時且在48小時內再自行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三、沒有第一時間主動報備而被集中隔離管控的人員,在集中隔離期間產生的食宿費用由個人承擔,隔離解除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其責任。對抵峰后未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的來峰返峰人員,河北健康碼將出現彈窗提示,影響正常出行和生活。
四、廣大峰峰居民要增強防護意識,非必要不離峰、不返峰,采取“兩點一線”方式出行,減少途中停留,正確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及時就近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醫。要積極配合落實疫情防控部門關于定點隔離、臨時管控、居家觀察、流行病學調查等各項規定要求,嚴禁消極抵觸、拒不執行有關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影響、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等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五、在峰各單位、企業和機構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單位內部來峰返峰人員行程管理,監督和督促其落實核酸檢測要求,確保不漏一人。
本通告自4月7日起開始施行,管控措施調整后將另行通知。
峰峰礦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