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刑警一中隊聯合巡警三中隊立即展開調查。經詢問,今年3月份,索某在購買汽車時,經人介紹認識了張某。張某當時謊稱自己名下一輛價值17萬元的轎車正在售賣。待核查過車輛手續后,二人談妥并以10萬成交。索某本以為撿了個大便宜,可讓他想不到的是,車開回去2個月后丟了。于是,索某報了警。
讓索某更驚詫的是,民警在追查車時發現,車輛竟然登記在石家莊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車主并非張某,車輛是因為租賃逾期后被收回了公司,而張某在得知汽車被收回后,又通過租賃公司進行了續租,并把車輛藏了起來。在得知公安機關開展追查后,張某因為做賊心虛,主動退還了索某2萬元。
查明事實后,民警當即對張某實施了抓捕。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張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偽造車輛登記證騙取索某錢財的犯罪實事。
現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