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礦區公安分局抓獲一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
10月2日,峰峰礦區居民李某到公安分局報警稱,自己通過網上做買賣,被騙了91500元。接警后,民警迅速展開工作。
經查,被害人李某是一名收購廢鋼材的買賣人,今年9月份,有人通過微信群添加其好友。待通過后,對方稱自己在河南有購買廢鋼渠道,可以幫助李某以合適價格買進一批貨,但需要收取一定中間費用。當時,李某也沒多想,認為“有錢大家賺”,只要自己安排好物流,先裝貨,后付款,應該不會出什么差錯。接下來幾天,李某多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和中間人聯系,并且買賣談的也很順利。直到接貨當天,被害人李某安排的物流人員在河南某廠驗了貨,自己也看到了裝貨的照片,于是在中間人的催促下,就把91500元的貨款打到了中間人提供的廠家銀行賬號。
本盤算著“只等貨到,買賣就成了”,可李某沒想到的是,物流人員打來了電話說,“廠家沒收到貨款,貨不放行”。李某當即就蒙了,趕緊聯系中間人,等再撥對方電話時,已經關機,微信好友也被拉黑,中間人失聯了。
刑警大隊根據被害人提供的線索發現,中間人在整個犯罪過程中根本沒露面,并且所使用的電話號碼、微信號、銀行卡號均屬“黑號”,根本查不到有效信息。民警們抽絲剝繭、關聯線索,終于在江蘇捕捉到嫌疑人陳某蹤跡。10月14日,民警們南下江蘇,一舉將嫌疑人陳某抓獲。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通過網絡虛構買賣中間人身份,在打款過程中更換廠家銀行卡號,騙取錢財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