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強制執行!”
看望不隨自己生活的子女
是人之常情
同時也是法律規定的權利
當探視權糾紛發生時
看肥鄉法院如何處理?
近日,肥鄉區人民法院秉持以調解為主、對孩子身心健康及成長有益的原則,成功執行完畢一起探望權糾紛案件。
案 情 回 顧
張某和丈夫郝某經法院調解自愿離婚,女兒由丈夫郝某撫養,并在調解書中對于子女的探視方面做出了具體約定。調解書生效后,郝某卻以等其打工回家為理由拒絕張某對女兒進行探視。后因長期見不到女兒,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調 解 過 程
執行法官考慮到探視權糾紛的背后雙方往往存在著激烈的矛盾,并且關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采取強硬的執行措施并不能達到很好的效果,需要更深入細致地了解案情,耐心地化解糾紛。
經了解得知,兩人之間確實矛盾很深,郝某長期在北京打工且由于疫情原因無法回家,女兒主要由爺爺奶奶撫養。郝某仍然對張某心有怨恨,因此拒絕其探視女兒。
“拒絕孩子母親的探視對于孩子的成長,有非常大的消極影響,孩子不僅會因為身患頑疾而感到自卑,更會因為缺少母愛而萌生抑郁。”因疫情原因,執行法官多次通過電話聯系或者微信視頻方式對被執行人郝某開展調解工作。
最終,經辦案人員情理法相結合的耐心勸導,郝某同意張某探視孩子。在辦案人員的見證下,張某終于與孩子見面,這起探視權糾紛案件得到圓滿執結。
法 官 有 話 說
“探視權案件的執行,挽救一份親情,滋養兩個家庭,是對法院執行工作最大的肯定……”案件得到圓滿執結,執行法官欣慰地說道。
同時,法官也提醒大家,離婚后的父母在面對骨肉親情時,應當設身處地為對方多想一想,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前提下,雙方多一些理解寬容,少一些意氣用事,共同實現約定的探望權利,讓單親的孩子能夠像其他孩子一樣擁有一份完整的父愛、母愛和家庭溫暖,為他們創造一個安定、幸福的生活環境和健康成長環境。
“執”的是法,“行”的是情
情法結合執方能行
肥鄉法院始終秉承著以“執”促“行”
以“行”護“執”的理念
讓家事案件執行有力度
更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