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4日12時45分,接北京海淀區疾控中心推送河北省邯鄲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的協查函,趙某某于2021年11月10日17:20左右乘坐北京市328公交車在菊園東站上車,北京確診病例劉某某在菊園站下車,共同乘車時間為1站地。經流行病學調查,現將密切接觸者趙某某在邯鄲區域活動軌跡公布如下:
趙某某于11月11日下午15點06分乘坐T9火車7車廂50號從北京西站出發,19點19分到達邯鄲站下車。出站后乘坐出租車(車牌號為冀DT9799)到達邯鄲市軸承廠家屬院高某某(獨居)家休息居家同餐。
11月12號上午9點37和高某某(已集中隔離)乘坐出租車(車牌號為冀DT3233)到邯鋼廠區北門對面一個租車公司與老板薛某某談事,11點左右分兩人步行到邯鋼廠區北門對面燉肉館吃飯,飯后步行回到高某某家里休息,當天晚上18:00左右和高某某、裴某某及裴某某2個孩子(4人已集中隔離)在高某某家附近一家蓋澆飯小店吃飯。吃完飯后各自回家休息未外出。
11月13號上午在高某某家休息,10:50打車(出租車車牌號冀DT2712)到邯鄲西客站,11點10分乘坐805路到峰峰,13點左右下車,乘坐出租車(車牌號冀DTC244)到臨水鎮滏陽東路一干洗店取衣物,店內只有老板1人(已集中隔離)。繼續乘坐此出租車回到磁縣都黨鄉中蓮花村,后無外出。下午5點半,乘坐趙某某的車去往峰峰,在濱河小區附近雞只店二樓大廳吃飯(二樓吃飯人員大概十人左右),同桌人員有趙某某、高某、郭某某(三人已集中隔離)。吃飯期間接到北京疾控中心電話通知,趙某某乘坐趙某某的私家車于20:37回到中蓮花村家中自行隔離。
11月14日凌晨2:00從家中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隔離點集中隔離。
請以上同時段可能與趙某某密切接觸的人員,看到公告后,在邯鄲市區域內的人員請立即與邯鄲市轄區各縣(市、區)疫情防控辦或疾控中心聯系,并向所在村、社區和單位報告,在邯鄲市以外的人員請立即向當地疾控機構及所在鎮村(社區)報告并主動配合接受核酸檢測及其他防控措施。
請廣大群眾關注官方權威發布,主動信息,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同時,要進一步提高防范意識,做到“戴口罩、一米線、勤通風、常消殺、不聚集、用公筷”,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保護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鄲市疾中心電話:0310-8068097 0310-8168139
磁縣疾控中心電話:0310-2317689
磁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