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啊,我這么活潑可愛
你們為什么還要抓我?
為什么不還我自由?
我想和小伙伴們在一起”
近期,磁縣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大隊聯合磁縣森林公安分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案件。
磁縣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轄區內有人出售野生動物。接到線索后,磁縣公安局環安大隊聯合磁縣森林分局立即圍繞線索展開調查,經縝密偵查,迅速查明磁縣籍男子楊某存在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
據調查了解,犯罪嫌疑人楊某在2018年4月份從河北滄州一名微信名叫“猴哥”(另案處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那里購買了一只野生猴子。同年6月,經朋友張某介紹,楊某將該猴子賣給了河南安陽籍男子石某。
磁縣警方聯系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經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森公司鑒(動物)字【2020】278號)顯示楊某出售的猴子為國家二級靈長目保護動物。
目前,兩名嫌疑人楊某、石某已被磁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律依據: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平安磁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