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價格提醒告誡書
全縣各商超、糧油蔬菜及藥品藥械等經營者:
鑒于當前我縣疫情防控形勢,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各商超、糧油蔬菜及藥品藥械等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規范價格行為,為消費者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二、要依法實行明碼標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六、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價格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疫情期間經查實存在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從嚴處理;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成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