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基本環境
保護大氣、愛護水源
是我們每個人應盡之責
如果有人違法
向大氣排污或不規范處理污水
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成安縣公安局查處一起大氣污染案,行政拘留1人,以實際行動守護成安的碧水藍天,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
案情回顧
10月19日,成安縣公安局食藥環大隊接到縣環保局移交一起違法排放污染物案:成安縣某碳素有限公司在日常生產作業中,收集廢氣后沒有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嚴重污染了環境。
經查,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造成1號循環水池未加片堿,致使1號煅燒爐循環水噴淋水PH值呈酸性;2號循環水池因電機損壞未及時維修,造成煙氣未經處理直排大氣。
10月22日,成安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之規定,對該公司實際經營負責人石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小編有話說
成安縣公安局對各類環境污染違法行為
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
加強環境污染犯罪線索的搜集研判,
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同時,也在此提醒廣大企業,
在生產過程中要自覺接受監督,
依法依規生產,
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
切莫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