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他人
“吸毒可以緩解疼痛”的謬論
奇葩男子以身試毒
最終染上毒癮
為了“蹭毒”
他又充當中間人
走上販毒之路
近日,成安縣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販賣毒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一人,繳獲冰毒2小袋,凈重0.66克,有效凈化了社會治安環境。
8月4日下午,成安縣公安局在辦理一起吸毒案件中獲悉重要涉毒線索,吸毒人員王某某擬于下午在邯鄲市區某廣場販賣毒品。獲情后,刑偵一中隊聯合道東堡派出所、緝毒中隊立即展開抓捕行動。
經周密布控,民警在該廣場成功將王某某控制,并當場查獲冰毒2小袋,凈重0.66克。經審訊,王某某對其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王某某供述,其于2020年9月發現自己大便帶血伴有腸胃疼痛,后來輕信了他人所謂的“吸毒可以緩解疼痛”的謬論,以身試毒,最終染上了毒癮。之后,為了吸食毒品,他又從他人手中購得毒品,隨后將這些毒品分作二份,一份供自己吸食另一份販賣給其他吸毒人員。
目前,王某某被成安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這兒
小編還是要多說兩句
不論以什么樣的形式
毒品沾不得
毒品的危害:
危害身心健康。吸食毒品以后可能會出現情緒失控、幻覺、妄想等精神癥狀,容易導致自傷、自殺等傷人暴力行為。
危害家庭幸福。吸毒導致了大量的家庭悲劇,對毒品上癮了就非常難戒掉,很多“癮君子”都因為吸毒流離失所、妻離子散。
危害社會安定。毒品問題誘發其他違法犯罪,破壞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給社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成安公安提醒
1.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販賣毒品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販賣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販賣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販賣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