鋌而走險觸碰法律的紅線
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合法經營才能賺“安心錢”
近日,成安縣公安局破獲一起非法經營香煙案,現場查獲各類品牌香煙1300余條,抓獲嫌疑人兩名。
7月20日,成安縣公安局接到煙草局移交線索:辛義鄉崔某在家中非法儲存大量香煙,請求成安縣公安局聯合調查。
接警后,治安大隊、治安行動隊迅速行動,聯合縣煙草局在崔某家中當場查獲各類品牌香煙共計1300余條,價值十一萬余元。
經調查,7月6日至7月20日期間,犯罪嫌疑人崔某、牛某某兩人,在未取得煙草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崔某的地下室為倉庫,從周邊縣內非法大量收購各類品牌香煙存放于此,準備等行情好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被成安警方當場查獲。到案后,兩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某、崔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成安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法》規定,香煙(煙草)是國家實行的特許經營商品,未經煙草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任何人或單位不能經營煙草制品。且非法經營行為不止包含,也包括以為目的的生產、運輸、儲存等行為,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其中任何一種行為,都是侵犯了國家對特許經營的正常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則觸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