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銀行卡、手機卡、U盾
再以幾百甚至更高的價格
出售給別人
有人覺得來錢容易
殊不知自己
已成了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
更有甚者
除了將個人賬戶“傾囊相授”外
還做起了販賣銀行卡的行當
最終等來的是冰冷的手銬
為推動教育整頓活動走深走實,成安縣公安局全力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結合當前全國“斷卡”行動,集中力量打擊治理電信網絡違法犯罪,切實保護好群眾“錢袋子”。
典型案例
01
4月19日,成安縣公安局刑偵二中隊遠赴福建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帶回。
經查,劉某某在明知他人用于洗錢等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己的銀行卡出售,只為牟取1500元的“報酬”,其中一張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目前,劉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成安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02
4月20日,成安縣公安局刑偵重案中隊聯合反詐中心遠赴福建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帶回。
經查,彭某某受朋友委托讓其幫忙找銀行卡用作轉賬,并承諾每張銀行卡給好處費。彭某某遂介紹堂弟將銀行卡租賃給朋友使用。其中一張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目前,彭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成安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03
4月20日,成安縣公安局刑偵重案中隊遠赴廣西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帶回。
經查,李某某于2020年將自己和從其親戚手中收來的銀行卡及綁定的手機卡、U盾進行出售,其中數張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成安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04
4月22日,成安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遠赴陜西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帶回。
經查,劉某某從他人口中得知“辦銀行卡、手機卡、U盾能賺錢”,遂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辦理銀行卡、手機卡、U盾并出售,又先后從他人處收來銀行卡、手機卡、U盾進行轉賣。其中數張銀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作電信詐騙。目前,劉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成安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成安縣公安局再次提醒
成安縣公安局再次提醒廣大群眾切勿因貪圖小利而變成犯罪分子的幫兇。“斷卡”行動,最重要的還是要當好自己的“卡管家”!如若將個人的電話卡、銀行卡等私自出借、出租、出售,一旦被別有用心的人用于詐騙,輕者將被人民銀行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影響貸款和信用卡申請,嚴重的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被司法機關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