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加快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更換工作的公告》,大力推廣新能源出租車,加快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的更換工作,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在我市的健康、快速發展。
公告稱,從2020年開始到2022年底,在張家口市主城區(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崇禮區,按照出租汽車經營者自愿更換純電動出租汽車的原則。鼓勵巡游出租汽車到期報廢或提前更換使用純電動汽車。
出租汽車經營者可持出租汽車《汽車回收證明》、《更新出租汽車傳遞單》,以不高于6.98萬元的價格到汽車生產企業指定的經銷商購置符合上述標準的純電動汽車。換電模式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動力電池產權歸出租汽車經營者,且不得變更車輛的使用性質。
公告原文如下:
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加快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更換工作的
公告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發〔2016〕31號)文件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和“綠色辦奧”要求,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在我市的健康、快速發展,加快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的更換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建設好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和生態環境支撐區”、“努力交出冬奧會籌辦和本地發展兩份優異答卷”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全面提升我市出租汽車行業良好形象,鼓勵巡游出租汽車到期報廢或提前更換使用純電動汽車。
二、基本原則
按照出租汽車經營者自愿更換純電動出租汽車的原則。
三、更換時限及范圍
更換時間:2020年開始到2022年12月31日止
更換范圍:張家口市主城區(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崇禮區。
四、車輛要求
(一)技術參數標準
考慮城市整體形象,更換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車型須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車輛核載人數5人,工況續航里程大于等于400公里且等速續航里程大于等于450公里,車輛軸距不小于2650mm;換電模式純電動車型,工況續航里程不低于320公里,車輛軸距不小于2650mm,按交通運輸部門要求預留計價器、頂燈等出租汽車專用設備的接口、線束及安裝附件。
(二)質保要求
確保純電動出租汽車關鍵部件(電機及控制器、電池及管理系統、車載充電設備等)質量保證期不低于8年或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執行,其他部件按國家質保政策執行。
(三)車輛外觀
按照交通運輸部門的統一要求,結合張家口的地域人文特點,體現2022年“綠色冬奧”元素,確定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的車身顏色與標識。
五、車輛購置使用
在2022年12月31日前出租汽車經營者可持出租汽車《汽車回收證明》、《更新出租汽車傳遞單》,以不高于6.98萬元的價格到汽車生產企業指定的經銷商購置符合上述標準的純電動汽車。換電模式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動力電池產權歸出租汽車經營者,且不得變更車輛的使用性質。
六、充(換)電設施保障
(一)為滿足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充電需求,市政府相關部門加大充電站(樁)的建設管理力度,以保障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的充電需求。
(二)換電站建設實行市場化運作,根據車輛需求合理布局,滿足換電巡游出租汽車運營需要。
七、組織保障
為確保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更換工作平穩有序,成立相關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指導、協調工作,保持出租汽車行業穩定。
八、我市主要客流集散地(如高鐵樞紐站、機場等場所)將優先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進入。
九、其它縣(區)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的推廣更新由縣(區)人民政府參照本公告制定相應實施方案。
十、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