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可休至娃滿一歲 待遇協商
石市出臺《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本報訊(記者 馮月靜 實習生 劉嘉儀)日前,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石市將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多種形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著力構建家庭照護、社區統籌、托幼一體、社會興辦、單位自建等“五位一體”照護服務模式,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廣大家庭和諧幸福、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哺乳期可休假至嬰兒滿一周歲
石市倡導以家庭為主的育兒模式。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產假、護理假政策,用人單位對哺乳期女職工按照規定安排哺乳時間。產假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嬰兒滿一周歲,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并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支持嬰幼兒父母就業,對無穩定就業崗位的,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多種形式靈活就業。
用人單位應采取設置育嬰室、哺乳室,按照規定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滿足職工照護嬰幼兒需求。機場、車站、商場、醫院等公共場所普遍建立母嬰室,為家庭照護嬰幼兒提供方便。
加強育兒指導。依托各級各類婦幼保健服務、醫療衛生、嬰幼兒照護服務等機構,以及兒保專家、兒保教師、社區醫生等人員,通過入戶服務、親子活動、育兒沙龍、健康講座等方式,倡導母乳喂養,組織開展適合3歲以下嬰幼兒身心發展特點的活動,加強對嬰幼兒健康、家庭撫養和早期發展的科學指導。利用“石家莊智慧健康網”等信息化平臺,開設母嬰課堂、兒童保健、預約就診等服務項目,傳播科學育兒知識,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
加強醫療服務。加強兒科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在現有基礎上,增加兒科病床數量,每個縣至少1所縣級公立醫院應當設置普通兒科病區和新生兒病室或病房。設置產科的醫療機構必須設立新生兒床位;提供醫療服務的婦幼保健機構應當開設兒童保健門診,新改擴建設置產科的婦幼保健機構設立新生兒床位。
新建居住區同步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的標準和規范,在新建居住區時按照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分期分批建設;統籌考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支持農村社區新建或利用閑置鄉村公共服務設施改擴建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的照護服務需求。
在推進老舊居住小區改造過程中,鼓勵各級政府通過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做好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為嬰幼兒照護創造安全、適宜的公共環境。同時,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支持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到2020年底,有條件的縣(市、區)各建成1個公辦民營或民辦公助模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綜合利用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衛生服務站、日間照料中心、兒童之家以及小學、幼兒園等公共服務資源,拓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實現與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發揮綜合效益。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并推進農村和貧困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推廣嬰幼兒早期發展項目。
大力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社區,使基層各類機構、組織在服務保障嬰幼兒照護等群眾需求上有更大作為。并通過組織退休老教師、老干部、老黨員、衛生健康工作者等,組建嬰幼兒照護志愿者服務隊伍。通過村居社區平臺,與有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或困難的家庭,就近建立幫帶照護關系,提供公益性照護服務。
今年每個縣(市、區)至少選擇1所
普惠幼兒園實行開設托班試點
石市將深入開展城企合作,城企雙方簽訂合作協議,擴大普惠性托育服務的有效供給。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性托育服務,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建成一批具有帶動效應、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務機構。
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和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青年勞動力密集的用人單位,挖掘現有資源或建設相應規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商務樓宇內的多家單位,采用多種方式聯合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滿足商務樓宇內職工適齡子女的照護需求。2020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選擇1家醫院或1所學?;?個青年職工集中的企業在單位設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有條件的幼兒園應積極開設托班,招收2歲至3歲的幼兒。到2020年,每個縣(市、區)至少選擇1所普惠幼兒園實行開設托班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在新建配套幼兒園時,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托班建設要求,增加托班資源供給。
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根據家庭實際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多層次嬰幼兒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