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劉琛敏 通訊員 郄世民)家暴,一個沉重的話題,每每被提起便讓人忍不住渾身發冷。爭吵、摔東西、侮辱謾罵、直至一方將手揚起并無情的打下去。鹿泉居民錢某就是這樣,因家庭瑣事對妻子施家暴 , 妻子不堪忍受向民警求助,民警詳細了解情況后,經過耐心教育雙方,夫妻雙方終于冰釋前嫌,和好如初。
" 警察同志嗎?我老公打我,你們趕緊把他抓走!"12 月 24 日 9 時 30 分,石家莊市鹿泉區公安局獲鹿分局接到女子張某的報警,稱當晚在家中遭到丈夫錢某毆打,致使其頭部、肩膀有表皮傷。
獲鹿分局正在值班的副分局長高永輝迅速帶領民警張超趕往現場。隨后,民警在某小區綠化帶找到了報警人張女士,其帶著一個小孩正在哭泣,稱被其丈夫拳打后背掌摑臉。民警陪同張女士將其家的門敲開,民警看到錢某帶著另外一個小孩在家中,屋里有點凌亂,地上還有水,有爭吵過的痕跡。原來錢某性格內向,沉默寡言,平時很少與妻子張女士溝通,遇到家庭瑣事就保持沉默,而偏偏張女士比較強勢,多疑。時間一長,錢某就動手毆打妻子張女士,但是兩人目前沒有離婚的打算,希望民警出面調解。
面對這一情況,民警先警告錢某家庭暴力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要及時帶妻子去治療。其次,民警一針見血的指出夫妻矛盾的根源在于溝通問題,民警建議錢某要精神上和生活上多照顧妻子,遇到矛盾多溝通,如實在有解決不了矛盾可以通過雙方父母或其他方式進行溝通,切不可動手。同時民警鼓勵張女士要運用法律保護自己,但是也要多體貼丈夫,這樣婚姻關系才能和諧。夫妻雙方在民警調解下也都意識到了各自的缺點,對民警表示感謝后,錢某攙扶著還在傷心流淚的妻子,拉著孩子去鹿泉區某醫院為妻子治療。
民警告誡那些有家庭暴力傾向的人:民警告知雙方,家和萬事興,家務事無大小,夫妻雙方要相互理解,關愛。" 榮格曾說過:‘當愛支配一切時,暴力就不存在了;當暴力主宰一切時,愛就消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后,法律一旦認定夫妻一方實施了家庭暴力,另一方作為原告起訴離婚的,無論被告是否同意離婚,法律將予以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