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馬冬勝)12 月 20 日,滄州泊頭市開發區派出所接到一家企業的報警,說廠內來了一名 " 消防工作人員 ",自稱董某,要給公司員工培訓,但是對方卻無法提供任何證件,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前往調查。
據報警人孟某稱,12 月 19 日,他接到一個自稱是滄州市消防隊的電話,一名女士稱要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孟某以為是消防部門開展的培訓,便同意了對方的要求,對方約定 20 日上午 8 點半派 " 消防教官 " 來給員工授課。
20 日上午 8 點半,孟某見到 " 消防教官 " 后,見其身穿制服非常不正規,遂對其身份產生懷疑,當場請求查看對方的工作證和身份證,或者出示消防隊的介紹信,但對方都未能提供,隨后進行了報警。
董某稱,他接到山東市安安居消防服務咨詢有限公司設在滄州的分公司的電話,讓他到泊頭市這家企業進行消防培訓,并承認做培訓的真實目的是為了推銷消防器材。目前,泊頭市公安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董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