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早上8點,河北高速交警石家莊大隊在西古城收費站下路口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對“兩客一危”車輛進行重點檢查。
在對一輛由保定開往石家莊的客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神色慌張,并且滿身酒氣。隨即責令該駕駛人停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民警上車檢查發現,這輛核載37人的客車上還載有20多名乘客。
民警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測量值為3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營運車。該駕駛人的駕駛資格、駕駛線路車輛載客檢查都正常。民警隨即聯系車站,對乘客進行了轉運。
經詢問,該駕駛人于24日晚上9點喝了二兩左右白酒,認為早上七、八點就到石家莊,沒人檢查。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開車上路,結果被河北高速交警石家莊大隊民警查獲。
由于該駕駛人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面臨罰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面對這樣高成本的處罰,王某某后悔莫及:“我現在心里發慌,慌得我,(腦袋)一片空白。”
飲酒后駕車的法律成本,你承擔得起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我國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至6個月,并處罰金。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
酒后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醉駕更是涉嫌犯罪,社會危害性極大。中秋節即至,親朋好友聚會增加,酒駕醉駕易發多發,河北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開車勿貪杯,勿心存僥幸,自覺抵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河北高速交警石家莊支隊、河北高速交警
(河北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