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管理辦法制定
目前,邢臺市外賣騎手交通文明記分卡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制定。
據悉,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參照“統一制作、統一標準”的原則,并結合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工作,邢臺將在市區推行外賣騎手交通文明記分卡管理工作。
該辦法分為分值設定、記分卡管理運用、相關工作責任等內容,適用美團外賣、餓了嗎外賣及其他外賣企業在邢臺地區從事外賣送餐業務的騎手,將于7月25日起試行。
內容 達12分將被停單
7月25日起,外賣企業須為市區的每位外賣騎手配備交通文明記分卡。外賣騎手在駕駛電動自行車時必須隨身攜帶,隨時接受執勤民警和企業檢查人員的檢查。
執勤民警在糾處外賣騎手交通違法時,除按照交通法有關規定對違法騎手進行處罰外,同時要檢查外賣騎手隨身攜帶的記分卡,并在記分卡上予以記錄(違法時間、地點、違法類型代碼,記分分值、糾處人員)。
一個記分周期為自然年的一個自然季度,即1年有四個記分周期。分數記分起始日期為每個季度的第一天,分數清零日期為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天。
一個周期內的分數實行累計制。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企業應要求騎手停止接單(在系統上進行設置),在各分站點開展1天離崗培訓,并經培訓合格確認后才能上崗,同時培訓前分數清零;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24分或第二次達到12分的,企業應要求騎手停止接單(在系統上進行設置),在各分站點開展3天離崗培訓,并經培訓合格確認后才能上崗,同時培訓前分數清零。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超過36分或者第三次達到12分的,企業應立即要求騎手停止接單(在系統上進行設置),將該騎手調離騎手崗位或者做辭退處理。同時,企業應將該騎手信息納入“違法較多重點人員”名單。
背景 共治“爭搶”時間
近年來,快遞、即時配送行業發展迅速,但是部分快遞、即時配送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交通安全的傾向比較嚴重。
實施記分管理制度,通過建立警企信息流轉機制、聯動監督措施和責任考核體系等方式,旨在促使企業全面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從而,切實提升市區外賣騎手交通守法和安全意識,減少外賣騎手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進展 兩家外賣企業已“簽約”
目前,邢臺市交警支隊已經與美團外賣、餓了嗎兩家企業進行座談協商,兩家企業負責人均表示將全力配合該制度的實施。
同時,兩家企業已向騎手們下發交通安全倡議書,希望他們能夠堅決抵制占用機動車道、闖紅燈、逆行、超速、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安全文明配送。
23日記者了解到,已經有更多外賣配送服務的企業,正在與邢臺交警支隊接洽,聯系電話:(0319)327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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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明記分分值設定
按照騎手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和危害程度,設立相應記分分值,具體為:
(一)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的,一次記6分;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在路口等候時,超越停車線,一次記6分;
(三)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通行的,一次記6分;
(四)駕駛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的,一次記3分;
(五)駕駛電動自行車違法停放的,一次記3分;
(六)駕駛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騎行的,一次記3分;
(七)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及時安裝編碼牌照的,一次記2分;
(八)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的,一次記2分;
(九)駕駛電動自行車未穿戴統一編碼的馬甲的,一次記2分;
(十)騎手馬甲編碼、車輛編碼必須一致,騎手隨身攜帶的文明交通記分卡,缺少一項的,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