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4月22日訊(見習記者李楓 記者張淑會)今天,記者從河北高速交警總隊獲悉,2019年一季度,河北省高速交警大力開展交通秩序,查處各類違法行為393210起,拘留142人。因交通違法拘留的人員,主要集中在使用假牌、假證和無證駕駛三大類,“法律意識淡漠、僥幸心理作怪”是大多數違法者的共同心理。同時,還曝光了六起典型案例,希望公眾能引以為戒。
●偽造行駛證,駕駛報廢車還搶證闖卡
2月23日,河北高速交警秦皇島支隊昌黎大隊民警在秦皇島西收費站對一輛牌照為黑BE471的掛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趙某峰提供的該機動車的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均存在偽造嫌疑。
經過進一步核查,民警發現這輛車的掛車系報廢車輛,其行駛證、合格標志均系偽造。
就在這時,戲劇性的一幕突然出現了,同行的另一輛半掛車的駕駛員吉某陽突然搶走駕駛證、行駛證奪路而逃,民警上前對其進行控制時,吉某陽劇烈反抗,掙脫控制并開車逃跑。出于安全考慮,民警并未追趕,而是采取布控的方式進行攔截。
當天13時許,吉某陽駕駛車輛從昌黎東收費站下高速時,布控民警上前示意他停車,誰知吉某陽看到后突然加速闖卡,并用車身靠向民警隨后駕車逃逸。民警通過公安網查詢到吉某陽的聯系方式,電話里經過民警耐心的勸導和批評教育,吉某陽認識到自身錯誤行為,并主動回到昌黎東警務站接受處罰。
最終,民警依法對駕駛員趙某峰給予罰款4500元、記12分、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駕駛員吉某陽因涉嫌妨礙公務罪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拘留的處罰。
●行駛證看照片?原來是假證
3月16日,高速交警衡水支隊景縣大隊民警對一輛白色拉運快遞集裝箱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王某祥僅能提供機動車駕駛證以及車頭行駛證,集裝箱掛車行駛證卻無法提供。其稱未隨身攜帶,但可以提供手機照片,以證“清白”。民警接過手機,一眼便看出照片中贛F393B掛的行駛證副頁字體有異,初步懷疑行駛證存在偽造嫌疑。
隨后,民警通過公安網進一步核對發現,該行駛證上條形碼與網上信息不同,且該車輛行駛證并無任何補換證記錄,這便印證了民警懷疑是假證的想法。
在充足的證據面前,王某祥承認行駛證是偽造的,遇見民警檢查時,想用圖片蒙混過關,沒想到被民警一眼識破。民警依法對其違法行為予以記12分,罰款2000元并處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新車掛老牌,原來是假的
3月17日,高速交警邢臺支隊七里河大隊民警巡邏至沙河收費站時,發現一輛車號為冀BL8**2的面包車懸掛的機動車號牌為2008年更換新式號牌之前的老車牌,但該車外觀比較新,并不像是原車牌照,隨即對其進行檢查。誰知駕駛員出示的行駛證上登記的車牌號,明顯與現在車上掛的車牌不一致,而駕駛員潘某生也主動承認自己懸掛的是假車牌,隨后民警在車內,找到了該車的真實號牌冀B6ZV10。
當詢問為什么要使用假牌子的時候,潘某生稱自己交通違法數量太多,為躲避電子眼抓拍所以使用假牌。在進一步的檢查中,民警發現該冀B6ZV10的行駛證居然也是偽造的。原來駕駛員潘某生的車輛行駛證丟了,為圖省事自己找黑中介辦了一個假的。民警依法對其違法行為予以罰款4000元、記24分、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花500元辦臨牌,被罰
2月12日,高速交警衡水支隊景縣大隊執勤民警在衡德高速冀魯主線站執勤時,發現一白色凱迪拉克轎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提供的臨時牌照未標注行駛區域,不符合目前核發臨時牌證的相關規定。
經進一步核對,民警發現,該臨牌標注的車型與當事人所駕車型不符,存在偽造嫌疑。
在對駕駛人張某明的進一步詢問中,他承認了違法事實。原來,這輛車已經注冊登記了牌照。因牌照丟失,他花500元找人辦了一套臨時行駛牌照。民警依法對其做出罰款2000元并處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無證且酒后駕駛發生車禍
3月6日,高速交警保定支隊徐水大隊民警在轄區執行巡邏任務,當行駛到京昆高速保定北收費站廣場上路口排隊等候時,一輛冀F牌照的黑色小型汽車突然倒車,撞到了后方的奧迪汽車。
民警見狀立即進行處置,當詢問黑色車司機張某時,他說話模模糊糊,走路搖搖晃晃,民警近身聞了一下,一身的酒氣。隨后,民警將事故現場取證后進行了清撤,并帶其回大隊接受調查。
經查,張某不但是酒后駕駛還沒有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經詢問,張某因為與家人發生爭執,生氣之下便私自拿著車鑰匙開車出門去喝悶酒,喝完酒準備上高速回家時,發現有檢查站,膽小怕被查,所以趕緊倒車想逃避檢查,結果與后車發生了碰撞。張某受到罰款2000元,拘留15天的處罰。
●科目一剛過就開車上高速,屬無證駕駛
3月18日,高速交警秦皇島支隊青龍大隊民警在轄區廟嶺警務站對一輛冀B牌照的小型汽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楊某并未獲得駕駛證。
據楊某稱,他剛剛通過駕駛資格證科目一的考試,雖然駕駛證還沒考下來,但是他覺得開車不難,加之感覺高速公路上不會有警察查車所以就跑上高速了。
楊某的行為屬于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做出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